将欲取之必先与之(将欲取之,必先与之(成语故事))
“将欲取之,必先与之”,这是古代朴素辩证法的一种表述。出《老子》和《周书》。

春秋•楚•老聃《老子•三十六年》中说:“将欲歙(音夕,收敛)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制欲废之,必固兴之;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。”意思是:打算收敛,姑且扩张;打算软弱,姑且强盛;打算废弃,姑且兴建;打算夺取,姑且给予。这是对相对双方之间相辅相成关系的一些表述。
战国•韩•韩非《韩非子•说林上》讲两个贵族争地时说:“智伯索地于魏宣子,魏宣子弗予。任章曰:‘何故不予?’宣子曰:‘无故请地,故弗予。’任章曰:‘无故索地,邻国必恐;彼重欲无厌,天下必惧。君予之地,智伯必骄而轻敌,邻邦必惧而相亲。以相亲之兵,待轻敌之国,则智伯之命不长矣。《周书》曰:将欲败之,必姑辅之,将欲取之,必姑予之。君不如予之以骄智伯。且君何释以天下图智民,而独以吾国为智氏质乎?’君曰:‘善’图乃予之万户之邑。智伯大悦。因索地于赵,弗与,因围晋阳。韩、魏反之外,赵氏应之内,智氏自亡。”
这是韩非把《周书》《老子》讲的思想运用到政治领域,说晋国贵族智伯向魏宣子要地,魏宣子起初不给,谋士任章说:智伯无缘无故侵吞别人土地,必定会使邻国惧怕,他越是贪得无厌,天下就越会同他疏远。而给他土地,就会使他骄傲轻敌,这样邻国就会团结一致,共同对敌,智伯的命运就不会长久。《周书》上说过:想要打败他,姑且先帮助他,想要取得的,姑且给予他。你不如先给他一块土地,使他骄横起来,为什么不让天下都打智伯却让智伯把我们当成他的靶子呢?魏宣子感到有理,给了智伯万户之地。智伯于是又向赵国要地,赵不给,智伯便发兵围攻赵于晋阳。韩、魏、赵三方面联合,内外夹攻,使智伯灭亡。
“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”和“将欲取之,必姑予之”,意思相同,都是说在“取”和“予”的两个方面,要善于处理其相反相成的关系。这二者的关系,在旧时被视为一种策略和权术。但在新的条件下,二者的关系又被用来说明目标一致原则下的相互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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