攫金不见人(吃“霸王餐”逃跑摔伤索赔被驳回,不敬畏法律必自食苦果)
一群人K歌后吃夜宵,餐后竟集体“飞单”离开。眼看老板夫妻先后追来,其中一男子张军逃跑时摔伤,将餐厅老板告上法庭索赔4万元。日前,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法院披露,此案经一审二审,最终认定餐厅老板不该赔。(9月7日《工人日报》) 不出意外的话,估计这位名叫张军的原告,这会儿肠子都悔青了,不仅“偷鸡不成反蚀了一把米”,而且还要遭受與论的强烈谴责。

张军及其同伙之所以敢吃“霸王餐”,表面来看,是他们视民间情理“吃饭给钱,天经地义”为无物,是个无法无天、胆大妄为之人,就像《列子·说符》中那个“攫金不见人”的法盲,实则恐怕还在于他们均存有某种强烈的侥幸心理以及欺软怕硬惯了。这种侥幸心理和欺软怕硬的性格,就像一头怪兽,一旦遇到可攻击的对象,便将其罪恶的一面展露无遗。试想,一群人中,哪怕有一个属心理正常或属于“平等待人”之类,何至于面对一个柔弱的女老板娘,集体“飞单”?从这个意义上,张军逃跑过程中自我摔伤后,起诉餐厅老板并向其索赔所花的诊治费,实在是起诉错了对象并索赔错了目标,简直是无理取闹、胡搅蛮缠。
法官的最终裁决,自然是基于事实,依据法律并考虑情理,但从更高层面来看,法官之所以驳回张军的胡闹法律诉求,无非是想重复一个基本常识: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做到敬畏法律,否则,必将自食苦果。
(来源:烟台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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